宏润建设: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5-21  宏润建设(002062)公司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安徽恒强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恒强”)于近日签署《和平县浰源镇15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双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1、发包方:河源兴能科技有限公司

2、承包方:机械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徽恒强建设有限公司

3、工程地点: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

4、工程内容:和平县浰源镇15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5、工程工期:暂定工期为不超过2年完成全容量并网

6、公司及安徽恒强与发包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包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合同对方介绍

河源兴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3月23日,注册地为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汇景苑C栋一层32号,法定代表人黄锦标。经营范围包括: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对外承包工程等。

最近三年公司及安徽恒强未与发包方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价款:光伏总容量暂定交流侧150MW,容配比暂定1:1.28,直流侧装机容量暂定为192 MW,合同暂定总价为912,000,000元(含税),其中暂列金为134,400,000元(含税)。

2、工程承包范围:勘察设计(包括地质勘探、施工图设计等)、电力接入方案审批的沟通及提资(项目供电图审、验收等)、技改、建筑及安装工程(含地基处理等)、设备及材料供货(含次基准级气象站)、接网工程、运输、保管、技术服务、调试、验收及整座电站的性能保证和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

3、发包方、承包方承诺:发包方向承包方承诺在报验分项工程满足验收条

件后,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照约定进行开工、建设、并网及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的签署有利于提升公司参与光伏电站EPC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份额,提升“建筑+新能源”双轮驱动能力,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和盈利模式,促进公司产业升级。该工程合同价占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的14.19%,对公司2024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由于上述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和平县浰源镇15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