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润建设: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11日以传真、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书面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下午在上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震敏主持,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了会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