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润建设: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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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1月3日下午在上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31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宏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基于当前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等因素考虑,将募集资金规模从不超过人民币102,422.3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亦作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额 | 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 | 建设施工工程总承包及地铁盾构施工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 579,917.20 | 64,187.51 | 17,680.21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1,898.16 | 18,234.79 | 17,319.79 |
3 |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 20,000.00 | 20,000.00 | 15,000.00 |
合 计 | 631,815.36 | 102,422.30 | 50,000.00 |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规模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规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