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润建设: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司股东周美珍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股东周美珍女士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501,025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12%。
近日,公司收到周美珍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前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总股本比例(%) |
| 周美珍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3日 | 10.15 | 1,501,025 | 0.12 |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 ||
| 周美珍 | 合计持有股份 | 6,004,100 | 0.50 | 4,503,075 | 0.3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01,025 | 0.12 | 0 | 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503,075 | 0.37 | 4,503,075 | 0.37 | |
二、相关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周美珍女士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2、周美珍女士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股东周美珍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