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润建设:关于子公司签署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光伏发电项目EPC 工程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子公司安徽特筑电力工 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特筑”)于近日与宣城皖宏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宣城皖宏”)签署了《宣城洪林镇鸽子山村100MW 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 目EPC 总承包合同》。由于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黄全跃担任宣城皖宏总经 理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 年3 月3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子公司签署光伏发电项目EPC 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在提交 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宣城皖宏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 年12 月27 日,注册地为安徽省宣城 市宣州区麒麟大道7 号,法定代表人李元伟,注册资本100 万元。经营范围包括: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环保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 活动;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等。
股东: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1%;宏润(宣城)电力开 发有限公司,持股44%;宣城城建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5%。
宣城皖宏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宣城皖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安徽特筑取得的该项目中标通知书,本次关联交易价格通过公开招投标 方式确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发包人:宣城皖宏新能源有限公司
承包人:机械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人)、安徽特筑电力工程 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及宣城南天电力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1、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 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对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造价和进度负责。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2、工程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洪林镇
3、工期:317 天
4、签约合同价:349,631,692.80 元
五、关联交易目的以及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公司积极开展光伏电站项目EPC 总承包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升公司参与光伏电站EPC 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和盈利模式,促进公司产业升级。本次关联交易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交易对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合同外,2026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未与宣城皖宏发生 其他关联交易。
七、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6 年3 月30 日召开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 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光伏发电项目EPC 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光伏发电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确 定安徽特筑为中标单位并签署EPC 总承包合同,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允、公平、 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及 可持续发展需要。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 年3 月3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子公司签署光伏发电项目EPC 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 《宣城洪林镇鸽子山村100MW 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 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