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润建设: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

查股网  2026-06-30  宏润建设(002062)公司公告

薪酬管理制度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员工的 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更好的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 造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宏润建设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或聘任关系 的在职公司员工,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除遵循本制度外,还需符 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员工的工资总额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支付给公司员工的劳 动报酬总额,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年终奖励、项目奖励、中长期激励收入 及各类津贴、补贴等。

第四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价值导向原则:按岗位价值、岗位职责、任职资格等因素,确定各个 岗位的薪酬标准。

(二)业绩导向原则:员工的实际薪酬与公司的经营状况、部门绩效和个人 的工作业绩挂钩,实行奖优罚劣。

(三)市场导向原则:公司薪酬水平要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保证公司薪 酬水平在行业和市场中具有竞争力。

(四)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第二章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第五条 工资总额主要依据以下因素综合确定:

(一)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最低工资标准,物价增长水 平等;

(二)公司发展阶段、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薪酬策略等;

薪酬管理制度

(三)岗位责任及工作强度;

(四)个人能力和专业技能;

(五)工作经历、学历及专业职称;

(六)公司紧缺人才;

(七)个人业绩考核情况;

(八)特别贡献。

第六条 审批与调整流程

(一)公司人力资源、财务部会同各职能部门负责拟定员工的年度薪酬计划、 薪酬调整计划等交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批准。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订和调整按照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条 员工薪酬结构

1、基本工资:是根据国家政策和公司薪酬制度及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 标准计算的工资。

2、绩效工资:是指对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效率等进行考核后,按照考核 结果计算确定的工资。

3、加班工资:是指员工按照公司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 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公司给予的额外工资。

4、年终奖励:是指每年期末,公司根据员工一年的工作业绩及出勤情况, 给予员工的奖励。年终奖的发放额度和形式由公司根据情况进行确定或调整。

5、项目奖励(含重点工作、创新项目及合理化建议):是指公司根据某项重 点工作、创新项目取得的成绩、创新性的合理化建议取得的成绩,给予的奖励。

6、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为中长期发展战略的目的,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 变化,针对适格员工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 施。

7、各类津贴、补贴: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而向员 工支付的各类津贴、补贴。

第八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按照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执行。

薪酬管理制度

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二〇二六年六月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