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软件: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2-28  远光软件(002063)公司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2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利浩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其中林武星先生、向万红先生现场出席会议,其他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龚政先生为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向万红先生为高级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岳恒先生为高级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龚政先生为总裁,聘任向万红先生、岳恒先生为高级副总裁。《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刊登在2023年12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经认真审查

龚政先生、向万红先生、岳恒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必需的管理能力、领导能力、专业知识、技术技能和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名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会同意提名龚政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刊登在2023年12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经认真审查龚政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必需的管理能力、领导能力、专业知识、技术技能和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名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数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远科技”)根据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上述授信为数远科技以信用方式向银行申请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综合业务,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数远科技实际融资金额,数远科技根据其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实际融资金额。

数远科技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期限内,根据与银行机构最终协商的情况确定具

体的融资事宜,与银行机构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三、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