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化学: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化学 公告编号:2024-027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集,并于2024年5月27日发出通知,现场会议于2024年6月17日下午14:30在浙江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205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从登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3,455,922,38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9.64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2,611,212,7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2.61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844,709,6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021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人,代表股份154,848,2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12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32,432,9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53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122,415,3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668%。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7,156,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61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98,766,0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8,531,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613,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83%;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23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7%。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7,156,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61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98,766,0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8,531,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613,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83%;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23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7%。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7,156,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61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398,766,0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8,531,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613,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83%;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23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7%。
4.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7,156,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61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98,766,0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8,531,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613,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83%;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23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7%。
5.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138,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4417%;反对36,368,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246%;弃权8,421,72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076,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9754%;反对36,368,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446%;弃权8,413,02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
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7,059,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586%;反对3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弃权398,531,1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8,531,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1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51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59%;反对3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2,982,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619%;反对24,408,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63%;弃权398,531,1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8,531,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1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439,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370%;反对24,408,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6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5,749,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207%;反对1,407,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7%;弃权398,766,0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8,531,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8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206,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96%;反对1,407,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87%;弃权23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7%。
9.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7,391,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682%;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98,531,1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8,531,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1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848,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0.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7,059,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586%;反对3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弃权398,531,1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8,531,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1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51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59%;反对3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7,391,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682%;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98,531,1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8,531,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1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848,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3,808,8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6284%;反对63,582,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98%;弃权398,531,1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8,531,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1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265,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9390%;反对63,582,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6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3,808,8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6284%;反对63,582,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98%;弃权398,531,1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8,531,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1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265,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9390%;反对63,582,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6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3,808,8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6284%;反对63,582,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98%;弃权398,531,1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8,531,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1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265,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9390%;反对63,582,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6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15.01.候选人:杨从登 同意股份数:3,121,067,721股
15.02.候选人:尤飞煌 同意股份数:3,085,451,542股
15.03.候选人:叶其伟 同意股份数:3,131,097,559股
15.04.候选人:朱炫相 同意股份数:3,067,092,530股
15.05.候选人:苗迎彬 同意股份数:3,131,186,759股
15.06.候选人:李亿伦 同意股份数:3,131,318,259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5.01.候选人:杨从登 同意股份数:143,756,700股
15.02.候选人:尤飞煌 同意股份数:108,140,521股
15.03.候选人:叶其伟 同意股份数:153,786,538股
15.04.候选人:朱炫相 同意股份数:89,781,509股
15.05.候选人:苗迎彬 同意股份数:153,875,738股
15.06.候选人:李亿伦 同意股份数:154,007,238股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16.01.候选人:高卫东 同意股份数:3,127,482,052股
16.02.候选人:宋海涛 同意股份数:3,131,185,559股
16.03.候选人:潘彬 同意股份数:3,131,617,781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6.01.候选人:高卫东 同意股份数:150,171,031股
16.02.候选人:宋海涛 同意股份数:153,874,538股
16.03.候选人:潘彬 同意股份数:154,306,760股
17.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17.01.候选人:王利 同意股份数:3,087,263,974股
17.02.候选人:林凯 同意股份数:3,087,263,974股
17.03.候选人:张浩 同意股份数:3,131,759,581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7.01.候选人:王利 同意股份数:109,952,953股
17.02.候选人:林凯 同意股份数:109,952,953股
17.03.候选人:张浩 同意股份数:154,448,56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玉海律师事务所冯金伟、陈雅凡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玉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见证意见。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