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软件: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神州新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新桥”)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4亿元,敞口额度人民币2亿元,额度期限一年。神州新桥的敞口额度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业务品种以银行签订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神州新桥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7月30日
3、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9号12层B-08号
4、法定代表人:张建华
5、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对外承包工程;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互联网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神州新桥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9月30日 |
资产总额 | 3,698,445,848.19 | 4,442,007,785.99 |
负债总额 | 2,569,545,965.11 | 3,056,533,189.10 |
净资产 | 1,128,899,883.08 | 1,385,474,596.89 |
资产负债率 | 69.48% | 68.81% |
项目 | 2023年1-12月 | 2024年1-9月 |
营业收入 | 4,453,705,258.76 | 3,028,203,739.19 |
利润总额 | 196,360,626.01 | 58,138,021.96 |
净利润 | 186,380,701.93 | 57,421,160.10 |
注:神州新桥2023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审计,2024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经核查,神州新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协议,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后,公司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担保性质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神州新桥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满足其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董事会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认为被担保人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且有足够的偿还债务能力。
公司为其担保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资源转移和利益输送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0.20亿元,皆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占2023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25.15%。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交易类表格化附件。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