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11  瑞泰科技(002066)公司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勤勉尽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及其它重大事项等进行了有效监督,确保了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现将公司2022年监事会的主要工作内容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所有议案皆获全票通过,不存在因反对或弃权未通过的议案。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一)2022年1月12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五)2022年10月19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的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重大事项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三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董事会切实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任何违法违规或其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监督,并对公司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三)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四)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在报告期内能得到切实执行,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业务活动的规范运转,有效地控制了经营风险。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运行情况。

(五)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合理合法性、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以及其它重大事项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了解相关政策的变更情况,学习关于上市公司的最新规定,切实维护公司、员工和股东等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职能。

特此报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