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8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于2023年5月13日以现场加通讯的形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监事刘登林先生以通讯形式参会。
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出席会议的监事占监事总数的 100%。会议由冯俊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冯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生效。冯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5日
附件:
监事会主席简历:
冯俊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高级会计师,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会员。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曾任中广核铀业斯科有限公司副 CFO、 CFO、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专家、国际财务专家等职务。
冯俊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担任前述职务。冯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冯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