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关于下属公司的担保进展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的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4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华东瑞泰为其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东瑞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瑞泰”)为其子公司宜兴瑞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瑞泰”)的银行借款业务提供担保,并经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宜兴瑞泰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南行无锡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Ba154342311200040),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华东瑞泰与南行无锡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Ec154342308010027),华东瑞泰为本次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前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已授权公司董事长和华东瑞泰的法定代表人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宜兴瑞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宜兴瑞泰”)
成立日期:2013年5月7日住所:宜兴市宜城街道南园村法定代表人:钱蛇大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耐火保温材料制品技术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耐火保温材料、特种陶瓷的制造、销售及与此相对应的工程承包;金属材料的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的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与本公司的关系:宜兴瑞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东瑞泰的子公司,其中华东瑞泰占其注册资本的57.43%。宜兴瑞泰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所示: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有限公司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东瑞泰科技有限公司
100%100%
40.13%
55.74%
宜兴瑞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57.43%
宜兴市张泽耐火电瓷厂
有限公司
42.57%
宜兴瑞泰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9月30日 |
资产总额 | 22,120.55 | 19519.55 |
负债总额 | 12,572.69 | 9335.12 |
银行贷款总额 | 3,504.21 | 2000 |
流动负债总额 | 12,519.29 | 9281.73 |
净资产 | 9,547.86 | 10184.42 |
2022年度 | 2023年1-9月 | |
营业收入 | 19,640.99 | 16204.47 |
利润总额 | 724.44 | 662.47 |
净利润 | 728.76 | 636.57 |
以上2023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宜兴瑞泰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华东瑞泰与南行无锡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保证人:华东瑞泰科技有限公司债务人:宜兴瑞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 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
2、宜兴瑞泰与南行无锡分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借款人:宜兴瑞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贷款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借款方式:一般流动资金借款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整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利率:3.2%
五、董事会意见
华东瑞泰为宜兴瑞泰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宜兴瑞泰是华东瑞泰的控股子公司,华东瑞泰对其有实质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
宜兴瑞泰的另一股东——宜兴市张泽耐火电瓷厂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宜兴瑞泰股权向华东瑞泰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平、对等。
本次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包括此次担保在内,公司和下属公司的实际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4,7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7.78 %,均为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及下属公司对其子公司的担保,除此外无任何其他对外担保。
公司和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宜兴瑞泰与南行无锡分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华东瑞泰与南行无锡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