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于2024年3月4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地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独立董事3人。公司部分高管人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会计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独立董事余兴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瑞泰科技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2026年预计重大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2024——2026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均按照市场定价,遵守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独立性,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余兴喜、郑志刚、李勇
2024年3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