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6-28  瑞泰科技(002066)公司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 号) 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2023年度末中兴华所合伙人数量18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6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人。2023年度中兴华所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5828.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0091.3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39.59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24家,涉及的行业包括: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5,791.12万元。本公司属于制造业,2023年,除本公司外,中兴华所审计制造业行业上市公司8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468.4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文雪、签字注册会计人张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武晓景。

项目合伙人:张文雪先生,于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18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6年,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IPO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等。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震先生,于2009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提供审计服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武晓景女士,于2005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18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9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中兴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中兴华所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3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共计100万元;2024年的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按照合理公平的原则共同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对中兴华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中中兴华所具有证券相关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继续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