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于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加通讯的形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新密市岳村镇郑州瑞泰耐火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监事刘登林先生以通讯形式参加会议。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俊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4-046)刊登于本公告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终止筹划重
组事项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筹划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