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于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加通讯的形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新密市岳村镇郑州瑞泰耐火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讯形式参加会议的包括董事侯涤洋先生、孙祥云先生。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宋作宝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4-046)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终止筹划重组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侯涤洋、宋作宝、王华已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筹划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三)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拟变更的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四)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管理机构设置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总部管理机构设置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公司总部部门设置为11个部门,即:综合管理部、财务部、投资部、企业管理部/安全环保部、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法律合规部、党群人事部、监督执纪综合室、耐火材料中央研究院、国际发展部。
(五)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于丽敏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简介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六)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9)。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31日
附件:
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于丽敏女士,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审计合规部部长。曾任公司财务资产部部长、副经理、管理组组长等职务。
于丽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持有公司 5%股份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于丽敏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