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兴纸业: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召开七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转股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增加至1,193,945,360股,注册资本增加为1,193,945,36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情况,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38号”《验资报告》。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因此本次章程修订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七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3-009。
2023年3月8日,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由1,193,928,835元变更为1,193,945,360元,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