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兴纸业: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24-098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种类: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为外汇远期锁汇产品。
2.交易金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
3.特别风险提示:在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及法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在前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的范围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董事长在批准的权限内行使该项交易决策权并签署或授权相关子公司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财务部门协同业务部门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操作和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中部分业务采用美元等币
种的外汇结算,受国际宏观形势及多重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给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计划适度地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在前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3.交易方式:金融机构提供的外汇远期锁汇产品。
4.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前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6.相关授权:授权董事长在批准的权限内行使该项交易决策权并签署或授权相关子公司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财务部门协同业务部门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操作和管理。
二、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
三、交易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受国内外经济政策和形势、汇率和利率以及证券市场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在交易标的市场价格产生较大波动时,公司的资金安全及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
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4.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商业银行,履约风险低。
四、风控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以稳定进出口业务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期货、衍生品交易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风险报告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审计部将不定期地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将严格按照审批权限,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资金规模,并根据制度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同时,公司将根据风险控制报告及处理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4.公司会选择信用级别高的银行作为交易对手,这类银行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基本无履约风险,并审慎审查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紧密相关,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损益风险,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控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此外,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风险应对措施,业务风险可控。使用自有资金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并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针对具有较强流通性的货币,市场透明度大,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等定价服务机构提供或获得的价格确定。
3.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金融衍生品工具,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损益风险,具有必要性。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稳健,内控措施健全、切实有效,本次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在合法、审慎、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原则下进行,不以投机为目的,且有利于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已制定有《证券投资、期货、衍生品交易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内控制度,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自有资金,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纪要;
4.公司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5.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