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兴纸业: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编号:临2026-021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及由子公 司向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在2026年度由公司对子公司、并由子公司 为母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上述担保有效期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已经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及由子公司向 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1)。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6 年6 月9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交行 嘉兴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9B260017”的《保证合同》,约定公司就交行嘉兴 分行与全资子公司浙江景兴浆纸有限公司自2026 年6 月9 日至2027 年6 月9 日期 间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最高保证担保,担保的主 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10,000 万元整,任一笔主债权本金的币种、金额、利 率和债务履行期限等具体内容由交行嘉兴分行和担保对象在主合同中具体约定,保 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 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述《保证合同》项下尚未实际发生借款。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64,018.83 万元,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6,400.00 万元,上述担保数额 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4.55%、3.95%。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 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四、备查文件
1.编号为“209B260017”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