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猫股份: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董事李毅先生、周芝凝女士、段明焰先生,高管杨林先生、占志强先生、周薇女士、江华光先生、梁智彪先生、张志景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06 月 0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告”),公司董事李毅先生、周芝凝女士、段明焰先生,高管杨林先生、占志强先生、周薇女士、江华光先生、梁智彪先生、张志景先生计划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27,500股(占本公司最新总股本比例0.0846%)。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李毅先生、周芝凝女士、段明焰先生,高管杨林先生、占志强先生、周薇女士、江华光先生、梁智彪先生、张志景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票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董事、高管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已届满。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及高管减持股份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 2024 年 01 月 03日,本次董事、高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李毅先生、周芝凝女士、段明焰先生、杨林先生、占志强先生、周薇女士、江华光先生、梁智彪先生、张志景先生在减持计划期间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姓 名 | 职 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
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量(股) | 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 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量(股) | 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 ||
李 毅 | 董事、总经理 | 410,000 | 0.0553% | 290,000 | 0.0391% |
周芝凝 | 董事 | 407,500 | 0.0550% | 287,500 | 0.0388% |
杨 林 | 副总经理 | 300,000 | 0.0405% | 210,000 | 0.0283% |
占志强 | 副总经理 | 300,000 | 0.0405% | 210,000 | 0.0283% |
段明焰 | 董事、财务总监 | 240,000 | 0.0324% | 168,000 | 0.0227% |
周 薇 | 副总经理 | 240,000 | 0.0324% | 168,000 | 0.0227% |
江华光 | 副总经理 | 240,000 | 0.0324% | 168,000 | 0.0227% |
梁智彪 | 副总经理 | 240,000 | 0.0324% | 168,000 | 0.0227% |
张志景 | 董事会秘书 | 150,000 | 0.0202% | 105,000 | 0.0142% |
合 计 | 2,527,500 | 0.3409% | 1,774,500 | 0.2393% |
注1、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2、上表比例按公司最新股本 741,412,396 股计算;
3、上述董事、高管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量变动原因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李毅先生、周芝凝女士、段明焰先生、杨林先生、占志强先生、周薇女士、江华光先生、梁智彪先生、张志景先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中的董事、高管在减持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本次减持计划中的董事、高管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