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猫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5-02-12  黑猫股份(002068)公司公告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景德镇黑猫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猫股份”或“公司”)控股股东景德镇黑猫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黑猫集团”)增持公司股份所致。2025年01月24日至2025年02月10日期间,黑猫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627,000股,其持股比例由34.64%增加至35.00%,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相关规定,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增加至触及5%的整数倍。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0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公司控股股东黑猫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中长期价值的认可,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12月05日起6个月,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且增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具体情况详见上述公告。

2025年02月10日,公司收到黑猫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获悉自2025年01月24日至2025年02月10日期间,黑猫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627,000股,本次增持完成后,黑猫集团

持股比例由34.64%增加至35.00%。黑猫集团已于2024年12月23日取得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向黑猫集团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贷款用于黑猫集团增持黑猫股份的股票,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此次增持事项符合《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的相关政策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增持计划一致,黑猫集团本次增持数量在计划范围内,该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景德镇黑猫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历尧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01月24日—2025年02月10日
股票简称黑猫股份股票代码002068
变动类型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A股、B股等)增持股数(万股)增持比例(%)
A股262.700.36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 来源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254,743,82034.64257,370,82035.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54,743,82034.64257,370,82035.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具体情况详见黑猫股份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是? 否□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黑猫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且增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根据相关规定,黑猫集团已编制《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5年0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相关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可以

免于发出要约,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2、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