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獐子岛: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收购补偿合同的议案》独立意见
本次土地收储事项将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均会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土地收储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交易价格根据资产评估结果予以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土地收储事项。
(此页为《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国红: 史 达:
宋 坚: 张晓东: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