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众和1: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事项进展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04  众和退(002070)公司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22年2月23日,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和股份”)与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旨在双方发挥各自在资本、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建立战略友好合作关系,共同推进公司司法重整进程,化解公司债务危机,恢复公司经营能力。同日,为化解经营困境和财务危机,保护公司核心资产,公司控股子公司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矿业”)引入投资人海南国城常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城常青”)、广州国城德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德远”)对其进行增资并签署《增资扩股协议书》,约定国城常青、国城德远向金鑫矿业增资42,880.42万元。同时,该次增资的增资方承诺,如果公司在该次增资后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重整程序中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金鑫矿业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且评估基准日在2022年6月30日或之前的,如果评估结果高于增资估值(42,880.42万元,扣除该次增资中增资款及财务费用的影响)的,国城常青和国城德远应当按照新的评估结果调增投资款,股权比例不变;如国城常青和国城德远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增加投资款的,应当按照上述评估结果调整股权比例。如评估基准日在2022年6月30日之后的,不再进行估值调整。国城集团对国城常青和国城德远在《增资扩股协议书》项下的全部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对子公司增资及引入投资人

公告编号:2023-015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二、进展情况

2022年6月30日,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莆田中院”)依法裁定受理众和股份重整,并于2022年8月16日指定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福建信实(莆田)律师事务所担任众和股份管理人。2022年9月30日,莆田中院依法裁定对众和股份及其子公司福建众和纺织有限公司、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众和股份等四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众和股份管理人担任众和股份等四家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近日管理人发来的由众和股份等四家公司重整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3]第446号《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涉及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以2022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金鑫矿业股东权益评估值为171,926.93万元。

针对上述情况,国城集团已向公司管理人和公司出具《关于金鑫矿业增资补偿款相关事宜的函》,内容如下:

1、国城集团原则上同意按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按照2022年2月23日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书》、《增资扩股协议书》以及《关于金鑫矿业增资补偿款相关事宜的函》等规定调增金鑫矿业的投资款,调增部分作为增资补偿款由国城集团承担;

2、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在确定增资款时,需扣除此前增资款及财务费用的影响,商定补偿的具体时间,并确定其他相关的落实事宜,请贵方众和股份指定人员和我司协商确定我司补偿的具体事项。

公司将积极与国城集团、国城常青、国城德远协商,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落实投资款调增相关事宜,妥善处理金鑫矿业增资补偿款的具体事项,保护各方权益。

公告编号:2023-015

三、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进行信息披露,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生产经营方面存在的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3]第446号《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涉及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国城集团出具的《关于金鑫矿业增资补偿款相关事宜的函》。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