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和3:关于公司股份确权的提示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08  众和退(002070)公司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份确权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2年6月30日,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莆田中院”)裁定受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和股份”)破产重整案,并于2022年8月16日指定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福建信实(莆田)律师事务所担任众和股份管理人,负责开展各项重整工作。2022年9月30日,莆田中院根据众和股份管理人的申请,裁定对众和股份、福建众和纺织有限公司、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股份等四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众和股份管理人担任众和股份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莆田中院于2023年4月24日作出(2022)闽03破7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众和股份等四家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众和股份等四家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公告》(2023-021)】。

根据《重整计划》规定,公司将开展资本公积转增股票、出资人权益调整等重整执行工作。鉴于公司仍有部分投资者未完成股份确权手续,存在无法向其分配转增股票的风险,为维护投资者自身权益及配合《重整计划》执行,公司现提示未确权投资者尽快完成股份确权手续。

持有公司流通股的股东可在公司现任主办券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公告编号:2023-048“长城证券”)或者其他具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经纪业务资格的券商办理股份确权手续;持有非流通股或限售股的股东确权业务需到长城证券下属营业部办理确权手续,其他证券公司营业网点不能办理。公司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有关事项的具体细节,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确权公告》。后续,公司将继续跟进重整计划执行的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信息披露将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刊登,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