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和3: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2证券代码:400072 证券简称:众和3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20日
2.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众和工业园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会秘书陈庆云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85,014,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243%。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8,949,3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3人,董事陈锦堂、赵德永因工作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因公务未列席会议
5、公司重整案管理人代表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84,419,3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83%;反对股数574,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05%;弃权股数20,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83,980,1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10%;反对股数1,013,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78%;弃权股数20,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84,419,3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83%;反对股数574,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05%;弃权股数20,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84,419,3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83%;反对股数574,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05%;弃权股数20,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84,412,5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47%;反对股数581,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1%;弃权股数20,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公告编号:2023-052普通股同意股数184,419,3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83%;反对股数574,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05%;弃权股数20,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2年度预计负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计提2022年度预计负债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84,415,7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64%;反对股数574,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05%;弃权股数24,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83,925,7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16%;反对股数921,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79%;弃权股数167,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九)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序号 | |||||||
3 | 《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8,718,373 | 98.7932% | 574,400 | 1.1648% | 20,700 | 0.0420% |
4 |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8,718,373 | 98.7932% | 574,400 | 1.1648% | 20,700 | 0.0420% |
5 | 《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48,711,573 | 98.7794% | 581,200 | 1.1786% | 20,700 | 0.0420% |
6 |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 48,718,373 | 98.7932% | 574,400 | 1.1648% | 20,700 | 0.0420% |
7 | 《关于计提2022年度预计负债的议案》 | 48,714,773 | 98.7859% | 574,400 | 1.1648% | 24,300 | 0.0493% |
8 |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48,224,773 | 97.7923% | 921,200 | 1.8680% | 167,500 | 0.3397%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厦门)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庞云龙、陈丽恒
(三)结论性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德恒(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