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和3:涉及控股子公司股权诉讼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29  众和退(002070)公司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涉及控股子公司股权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和股份”)分别于2021年9月10日、2021年9月23日、2022年10月13日、2022年11月10日、2023年1月11日和2023年7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涉及控股子公司股权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涉及控股子公司股权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涉及控股子公司股权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涉及控股子公司股权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和《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李剑南、李会秋等五位原告因与被告众和股份、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陈建山等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院”)提起诉讼,福州中院已作出一审判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2023年8月28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福州中院作出的(2021)闽01财保246号之二《民事裁定书》,福州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阿坝州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3-069

33.19%股权。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上述涉诉事项涉及控股子公司阿坝州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33.19%股权的权属问题,一审判决结果若生效将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鉴于本案尚需二审审理,最终判决结果及对公司的影响仍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向福州中院申请解除对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阿坝州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33.19%股权的保全措施。同时,公司不服上述涉诉事项一审判决结果,已在法定期限内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针对此案中的程序问题、重要证据认定、适用法律等事项,公司请求重新认定证据,采信公司的上诉意见,防止众和股份合法权益和所有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遭受重大损失。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福州中院(2021)闽01财保246号之二《民事裁定书》。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