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和3:关于出资人权益调整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4-01-15  众和退(002070)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7证券代码:400072证券简称:众和3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资人权益调整实施公告

一、基本情况

2022年6月30日,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莆田中院”)裁定受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和股份”)破产重整案,并于2022年8月16日指定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福建信实(莆田)律师事务所担任众和股份管理人,负责开展各项重整工作。2022年9月30日,莆田中院根据众和股份管理人的申请,裁定对众和股份、福建众和纺织有限公司、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股份等四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众和股份管理人担任众和股份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2023年4月24日,莆田中院作出(2022)闽03破7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众和股份等四家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众和股份等四家公司重整程序。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届满之日为2023年10月2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公告》(2023-021)】

2023年10月23日,莆田中院作出(2022)闽03破7号之七《民事裁定书》,裁定众和股份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和监督期限延长至2024年4月2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及监督期

限的公告》(2023-082)】

公司根据《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已办理完成本次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涉及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工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北京分公司”)确认,本次资本公积转增实际转增股数为629,998,218股,已全部登记至公司管理人开立的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以下简称“管理人证券账户”),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为1,265,256,374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完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公告》(2023-085)】

二、出资人权益调整内容

根据《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转增股票中63,525,815股股票将在重整计划执行阶段,以届时选定的股权登记日向收盘后登记在册的除国城绿能外众和股份全体股东进行分配,前述股东将按照各自持有众和股份股票数量的相对比例分配该等股票(若股数出现小数位,则按四舍五入取整数)。

前述具体转增股票的受让和分配比例、数量,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的司法协助执行通知书载明的内容及中登北京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三、出资人权益调整实施方案

1、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8日

2、划拨股份数:63,525,815股股票

3、划拨方式:由管理人证券账户向股权登记日收盘后登记在册的除国城绿能外众和股份全体股东进行分配

4、公司未确权股东的股份数据按以上原则同步执行让渡,未确权股东后续确权工作按让渡后的持股情况申报确权

各位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随本次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将发生相应变动,因需划拨股票的出资人数量较多,具体完成时间以中登北京分公司登记时间为准。

四、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重整计划尚未执行完毕,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继续积极配合管理人做好重整计划执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公司仍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