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和3:董事任命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命基本情况
(一)任命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4年7月4日,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股份”或“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阳海碧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阳海碧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本次任命尚需提交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董事余懿航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福建国城绿能投资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阳海碧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三)新任董事履历
阳海碧,女,1977年10月生,硕士学历。历任飞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助理、复华控股有限公司法务负责人等职。现任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务副总监。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4-075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促进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