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和3:股票停牌暨重整进展公告
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停牌暨重整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停牌情况概述
当前停牌事项类别为:
口重大事项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做市商不足两家
口做市商不足两家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的具体内容是:
□未及时披露异常波动公告
□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后未能按期实施且未于R-1 日披露延期实施公告
√其他,具体内容为:法院受理公司重整。
因存在上述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 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2 年11 月2 日起停牌。
二、停牌事项进展
2022 年6 月30 日,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莆田中院”) 裁定受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和股份”)破产重整 案,并于2022 年8 月16 日指定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福建信实(莆 田)律师事务所担任众和股份管理人,负责开展各项重整工作。2022 年9 月30 日,莆田中院根据众和股份管理人的申请,裁定对众和股份、福建众和纺织有 限公司、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股 份等四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众和股份管理人担任众和股份等 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
2023 年4 月24 日,莆田中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2>闽03 破7 号之
四),裁定批准众和股份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 整计划》”),并终止众和股份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重整计划》进入 执行阶段。
根据《重整计划》之“债权调整和受偿方案”规定:超过35 万元以上的 普通债权部分,其中的60.57%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内由众和股份以现金方 式一次性清偿,剩余39.43%由众和股份予以留债清偿,留债期限为2 年,自法 院裁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日(即留债期限起算日,不含当日)起计算, 每6 个月清偿一次,其中,满6 个月次日清偿留债额度的10%,满12 个月次日 清偿留债额度的20%,满18 个月次日清偿留债额度的30%,满24 个月次日清 偿留债额度的40%,同时,重整投资人将通过股东赠予资金向众和股份提供留 债额50%的资金作为留债清偿的偿债资金来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 4 月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 : //www.neeq.com.cn)披露的《重整计划》全文】
2023 年10 月23 日,莆田中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2>闽03 破7 号 之七),裁定《重整计划》的执行及监督期限延长至2024 年4 月24 日。
2024 年4 月23 日,莆田中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2>闽03 破7 号之 九),裁定《重整计划》的执行及监督期限延长至2024 年10 月24 日。
2024 年10 月24 日,众和股份等四家公司收到莆田中院出具的《民事裁 定书》(<2022>闽03 破7 号之十一),莆田中院裁定终结众和股份等四家公司 实质合并重整程序。
三、后续安排
□拟复牌 √拟继续停牌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重整计划》规定的第三期、第四期留债未达清偿期限, 需继续执行,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预计于第四期留债清偿工作完成后复牌。公 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推进相关事项进展,敬请投资者关注。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方式:010-50955673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众和纺织有限公司、厦门华纶印染有限 公司、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
2.《民事裁定书》(<2022>闽03 破7 号之十一)。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