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和3: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锂精矿购销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锂精矿购销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金鑫矿业”)拟与四川国城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锂业”) 签订《锂精矿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国城锂业将于2026 年4 月至6 月向金鑫矿业采 购20000 干吨±20%锂精矿(以折干折6%的锂精矿数量为准),氧化锂( \((Li_{2} O)\) 含 \(量 ≥5.0 \%\) 量≥5.0%,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2 亿元(大写:叁亿贰仟万元整),具体金 额以双方后续签字并盖章的订单为准。
国城锂业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城先生控 制的公司,符合《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签署《锂精矿购销合同》事项以关联交易程序予以审议。
组。
本次交易未构成《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6 年4 月1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控股子 公司签署〈锂精矿购销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 息披露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熊为民先生、吴标先生、熊安庄 先生、张伟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国城锂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83MAC86XF20Q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邓自平
成立日期:2023 年2 月13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四川省绵竹市德阳-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 制 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再生资源加工;技术服务、技术 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 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 危 险货物);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国城锂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国城锂业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公开的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惯例。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各方遵循公开、自愿原则协商确定,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 定。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金鑫矿业
乙方:国城锂业
1、标的货物:锂精矿
2、货物质量指标:氧化锂( \((Li_{2} O) 含量 ≥5.0 \%\) , \(Fe_{2} O_{3} ≤3 \%\) , \(H_{2} O ≤15 \%\) ,质量 指标未达上述合同约定,按双方签订的《关于锂辉石精矿长期供销合作框架协议》 相关条款确定各指标扣减,并计入结算单价。
3、计划交货量及时间:2026年4-6月,20,000干吨±20%(以折干折6%的锂精矿 数量为准)。
4、货物价格:有色网计价,甲、乙双方商定,鉴于双方签订长期合作协议,甲 方予以乙方5%折扣优惠。甲方销售给乙方的锂精矿折6%氧化锂含量干吨含13%增值税 单价为:M月上海有色网(https://www.smm.cn/)锂辉石(中国现货)Li2O:5%-5.5% 最低价的月均价/5*6*95%。
5、合同金额:预计总货值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大写:叁亿贰仟万元整), 参考锂精矿单价1.6万元/吨。
6、付款与结算: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预计总货值50%的 总预付款1.6亿元(大写:壹亿陆仟万元整),乙方可根据自身投产时间及产能爬坡 情况,灵活选择提货批次及时间,甲方免收该部分货款的仓储费用;
批次总货款:批次提货数量(折干折6%)*暂定含税单价;
总预付款批次抵扣金额:总预付款批次将在2026年4月-6月共计20,000吨锂矿中 进行抵扣金额:批次提货数量*8,000元/吨。
批次尾款:批次总货款-总预付款批次抵扣金额。在每批次货物装车后按暂定含 税单价及交付数量向卖方支付对应货物100%批次尾款。双方应在检测结果及有色网 最终价格确定后,按本合同结算与支付条款进行结算。
结算周期:双方同意以月度为节点进行结算。每月甲方货物交付完毕且第三方 化验数据出具后,双方进行一次结算。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金鑫矿业业务发展需要,交易方式遵循市场规则,不会对其独立 性产生影响,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 年年初至披露日,除本项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国城锂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 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 万元。
七、备查文件
1、《锂精矿购销合同》。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