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和3:股票停牌暨重整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6-062证券代码:400072 证券简称:众和3 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停牌暨重整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停牌情况概述
当前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做市商不足两家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的具体内容是:
□未及时披露异常波动公告
□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后未能按期实施且未于R-1日披露延期实施公告
√其他,具体内容为:留债清偿事项尚未完成。
因存在上述事项,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2年11月2日起停牌。
二、停牌事项进展
四),裁定批准众和股份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众和股份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重整计划》进入执行阶段。根据《重整计划》之“债权调整和受偿方案”规定:超过35万元以上的普通债权部分,其中的60.57%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内由众和股份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清偿,剩余39.43%由众和股份予以留债清偿,留债期限为2年,自法院裁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日(即留债期限起算日,不含当日)起计算,每6个月清偿一次,其中,满6个月次日清偿留债额度的10%,满12个月次日清偿留债额度的20%,满18个月次日清偿留债额度的30%,满24个月次日清偿留债额度的40%,同时,重整投资人将通过股东赠予资金向众和股份提供留债额50%的资金作为留债清偿的偿债资金来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
//www.neeq.com.cn)披露的《重整计划》全文】2023年10月23日,莆田中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2>闽03破7号之七),裁定《重整计划》的执行及监督期限延长至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23日,莆田中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2>闽03破7号之九),裁定《重整计划》的执行及监督期限延长至2024年10月24日。 2024年10月24日,众和股份等四家公司收到莆田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2>闽03破7号之十一),莆田中院裁定终结众和股份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
三、后续安排
□拟复牌 √拟继续停牌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重整计划》规定的第四期留债未达清偿期限,需继续执行,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预计于第四期留债清偿工作完成后复牌。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推进相关事项进展,敬请投资者关注。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方式:010-50955673
四、备查文件目录
2.《民事裁定书》(<2022>闽03破7号之十一)。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