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瑞德:关于董事长、总经理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总经理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纪晓文先生的通知,基于对中国未来经济发展向好的信心、对中国证监会出台各项有利于资本市场发展政策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纪晓文先生于2023年8月31日-9月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继续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纪晓文先生。
2、本次增持实施前,纪晓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027%。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之前的12个月内,纪晓文先生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之前的6个月内,纪晓文先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情况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中国未来经济发展向好的信心、对中国证监会出台各项有利于资本市场发展政策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本次增持股份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3、本次增持股份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4、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
姓名 | 职务 | 增持前 | 本次增持 公司股票数量(股) | 本次增持公司股票的成交均价(元/股) | 增持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纪晓文 | 董事长、总经理 | 100,000 | 0.027 | 97,600 | 6.32 | 197,600 | 0.054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自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4、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条件下,纪晓文先生不排除未来在合适的情况下继续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公司将持续关注其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