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瑞德:董事会决议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近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纪晓文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