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瑞德: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通知已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各位监事对本次会议召开程序予以认可。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更换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尤尼泰振青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L04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