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瑞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陕西旭强瑞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凯瑞德股票代码:002072
信息披露义务人:陕西旭强瑞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住所: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龙门工业园区通讯地址:陕西省韩城市新城区海燕集团11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司法拍卖),持股比例达到5%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七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备查文件 ...... 12附表 ...... 13
第一节释义本报告书,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陕西旭强瑞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凯瑞德、上市公司、本公司 | 指 |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报告书、本报告 | 指 |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公司章程 | 指 |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陕西旭强瑞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3年8月19日法定代表人:王海峰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581074526785J注册地址: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龙门工业园区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股东情况:西安海智君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10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王海峰。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和主要负责人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 王海峰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陕西省韩城市 | 否 |
| 王进辉 | 男 | 董事、总经理 | 中国 | 陕西省韩城市 | 否 |
| 孙剑 | 男 | 董事 | 中国 | 陕西省西安市 | 否 |
| 郭海茹 | 女 | 董事 | 中国 | 陕西省西安市 | 否 |
| 杨延博 | 男 | 董事、财务负责人 | 中国 | 陕西省韩城市 | 否 |
| 薛军荣 | 女 | 监事 | 中国 | 陕西省韩城市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公司其他股东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长期看好凯瑞德的投资价值,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21,454,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84%。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内容信息披露义务人于近期通过司法拍卖方式购得上市公司21,454,6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数的5.8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资金来源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有资金。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没有买卖凯瑞德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陕西旭强瑞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王海峰
签署日期:年月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文本。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藏家桥胡同19号,查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投资者也可以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湖北省荆门市 |
| 股票简称 | 凯瑞德 | 股票代码 | 002072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陕西旭强瑞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注册地 | 陕西省韩城市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持股数量:0股持股比例: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持股数量:21,454,600股持股比例:5.84%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不确定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无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无(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陕西旭强瑞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王海峰
签署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