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控股份: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30  软控股份(002073)公司公告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一)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8月28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二)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属于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五)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六)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且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8月28日,并同意以4.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1名激励对象授予3,7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且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对自2022 年5月27日起12个月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予以追认。

独立董事:班耀波、王荭、张伟

2023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