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控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24  软控股份(002073)公司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10月23日上午11点在公司研发大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张秀梅女士、李永连先生、周丹丹女士3位监事全部现场出席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秀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68)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的激励对象共20人,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88.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5839%。监事会对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20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等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公司对解除限售事项的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董事会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