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控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也未出现增加或变更提案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4 月24 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4 月 24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4 月24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郑州路43 号,研发中心第十七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官炳政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0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94,785,3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155%。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77,211,7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出席会议的股东39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7,573,648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56%。
出席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股东40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49,476,8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01%。
3、公司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 事务所徐述律师、王瑗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5,623,6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965%;反对票8,050,5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31%; 弃权票1,111,1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04%。
2、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5,661,9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162%;反对票8,104,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07%; 弃权票1,019,0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31%。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0,353,4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603%;反对票8,104,3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801%;弃权票1,019,0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0596%。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6,775,9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881%;反对票6,704,8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22%;
弃权票1,304,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97%。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1,467,4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119%;反对票6,704,8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515%;弃权票1,304,5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6366%。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74,048,0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084%;反对票8,198,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05%; 弃权票1,139,1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12%。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0,451,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411%;反对票13,222,4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882%; 弃权票1,111,7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07%。
6、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74,780,9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080%;反对票7,512,6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67%; 弃权票1,091,7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53%。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9,472,4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026%;反对票7,512,6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303%;弃权票1,091,7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8671%。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1,816,4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419%;反对票11,515,7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120%; 弃权票1,453,2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61%。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36,507,9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879%;反对票11,515,7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749%;弃权票1,453,2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9371%。
8、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8.01《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 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2,423,4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536%;反对票11,260,3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09%; 弃权票1,101,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55%。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37,114,9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148%;反对票11,260,3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587%;弃权票1,101,6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2265%。
8.02《关于向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 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6,867,4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351%;反对票6,465,6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94%; 弃权票1,452,2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55%。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1,558,9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968%;反对票6,465,6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681%;弃权票1,452,2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9351%。
8.03《关于向农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70,000 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 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6,867,4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351%;反对票6,816,2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94%; 弃权票1,101,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55%。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1,558,9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968%;反对票6,816,2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767%;弃权票1,101,6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2265%。
8.04《关于向交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90,000 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 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6,867,4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351%;反对票6,816,2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94%; 弃权票1,101,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55%。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1,558,9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968%;反对票6,816,2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767%;弃权票1,101,6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2265%。
8.05《关于向中国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0 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 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6,844,9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235%;反对票6,831,9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74%; 弃权票1,108,4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9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1,536,4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513%;反对票6,831,9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084%;弃权票1,108,4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2402%。
8.06《关于向工商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 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 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6,805,4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032%;反对票6,871,4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77%; 弃权票1,108,4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9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1,496,9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715%;反对票6,871,4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883%;弃权票1,108,4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2402%。
8.07《关于向建设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 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 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6,807,0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041%;反对票6,831,9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74%; 弃权票1,146,3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85%。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1,498,5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747%;反对票6,831,9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084%;弃权票1,146,3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168%。
8.08《关于向中信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0 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 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6,805,4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032%;反对票6,871,4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77%; 弃权票1,108,4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9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1,496,9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715%;反对票6,871,4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883%;弃权票1,108,4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2402%。
8.09《关于向兴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0 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
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6,844,9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235%;反对票6,828,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54%; 弃权票1,112,3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1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1,536,4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513%;反对票6,828,0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006%;弃权票1,112,3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2481%。
8.10《关于向浙商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0 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 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6,725,0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620%;反对票6,877,2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07%; 弃权票1,183,0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73%。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1,416,5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7090%;反对票6,877,2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000%;弃权票1,183,0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910%。
8.11《关于向招商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 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 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7,516,9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685%;反对票6,153,9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94%; 弃权票1,114,4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21%。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2,208,4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095%;反对票6,153,9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381%;弃权票1,114,4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2524%。
8.12《关于向光大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 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 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7,477,4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482%;反对票6,182,7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42%; 弃权票1,125,1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76%。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2,168,9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297%;反对票6,182,7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963%;弃权票1,125,1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2740%。
8.13《关于向青岛银行申请不超过20,000 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7,517,9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690%;反对票6,152,9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89%; 弃权票1,114,4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21%。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2,209,4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115%;反对票6,152,9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361%;弃权票1,114,4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2524%。
8.14《关于向青岛农商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0 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6,800,4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007%;反对票6,877,2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07%; 弃权票1,107,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86%。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1,491,9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614%;反对票6,877,2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000%;弃权票1,107,6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2386%。
8.15《关于向汇丰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 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 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6,839,9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210%;反对票6,837,7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04%; 弃权票1,107,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86%。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1,531,4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412%;反对票6,837,7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202%;弃权票1,107,6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2386%。
8.16《关于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 万元的授信 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6,799,9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004%;反对票6,877,7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10%; 弃权票1,107,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86%。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1,491,4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604%;反对票6,877,7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010%;弃权票1,107,6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2386%。
8.17《关于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 万欧元或等 值美元授信额度并为海外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1,739,8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026%;反对票11,937,9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287%; 弃权票1,107,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86%。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36,431,3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331%;反对票11,937,9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282%;弃权票1,107,6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2386%。
8.18《关于同意海外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 万欧元或等值美元的融资并为 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1,698,3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813%;反对票11,979,4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01%; 弃权票1,107,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86%。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36,389,8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492%;反对票11,979,4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121%;弃权票1,107,6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2386%。
8.19《关于子公司向民生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0 万元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6,837,8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199%;反对票6,839,8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15%; 弃权票1,107,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86%。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1,529,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370%;反对票6,839,8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244%;弃权票1,107,6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2386%。
8.20《关于子公司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30,000 万元授信额度并 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6,793,7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972%;反对票6,876,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01%; 弃权票1,115,4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26%。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1,485,2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478%;反对票6,876,1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978%;弃权票1,115,4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2544%。
9、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74,288,9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397%;反对票7,661,7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80%; 弃权票1,434,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23%。
上述议案8 及子议案为特别议案,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2-3、6-8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徐述律师、王瑗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