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01  国轩高科(002074)公司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发出了通知。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缜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李缜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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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Olaf Korzinovski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董事辞任及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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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其中Olaf Korzinovski先生的任命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其为公司董事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李缜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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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Steven Cai先生、王启岁先生、孙爱明先生、王强先生、张巍先生、潘旺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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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潘旺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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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张一飞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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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方杰先生担任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徐国宏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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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就以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审计部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4月26日下午14:30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66号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环球会议厅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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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