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监事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0-30  国轩高科(002074)公司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66号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3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大发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因此,我们一致同意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