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钢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2月5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
4、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连桂芝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关于公司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2024年2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