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钢股份: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4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24年半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4年半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4年半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4年半年度期末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小计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小计 |
其他关联方及
其附属企业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
小计 | ||||||||||
总计 |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4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 2024年半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4年半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4年半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4年半年度期末往来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经营性往来、非经营性往来)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应收款项融资 | 136.06 | 48.93 | 87.13 | 销售 | 经营性往来 | ||
宁波北仑抚钢模具技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应收款项融资 | 21.07 | 21.07 | 销售 | 经营性往来 | ||||
张家港润忠钢铁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应收账款 | 22.37 | 22.37 | 销售 | 经营性往来 | ||||
沙钢集团安阳永兴特钢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应收账款 | 97.70 | 73.89 | 171.59 | 销售 | 经营性往来 | |||
江苏沙钢钢铁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应收账款 | 3.65 | 3.65 | 销售 | 经营性往来 | ||||
盛隆化工有限公司 | 母公司联营企业 | 应收账款 | 41.22 | 12,565.97 | 12,300.00 | 307.19 | 销售 | 经营性往来 | ||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应收账款 | 91.92 | 91.92 | 销售 | 经营性往来 | ||||
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应收账款 | 13.40 | 13.40 | 销售 | 经营性往来 | ||||
张家港玖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应收款 | 3.00 | 3.00 | 保证金 | 经营性往来 | ||||
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其他应收款 | 49.22 | 586.84 | 636.06 | 保证金及其他 | 经营性往来 | |||
江苏沙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预付款项 | 171.90 | 967.56 | 188.08 | 951.38 | 采购 | 经营性往来 | ||
江苏沙钢钢铁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预付款项 | 0.04 | 0.04 | 采购 | 经营性往来 |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4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 2024年半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4年半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4年半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4年半年度期末往来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经营性往来、非经营性往来) |
临沂恒昌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联营企业 | 预付款项 | 911.33 | 14,957.60 | 15,455.94 | 412.99 | 采购 | 经营性往来 | ||
张家港保税区沙钢矿产品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预付款项 | 2,138.94 | 20,477.82 | 19,349.18 | 3,267.58 | 采购 | 经营性往来 | ||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预付款项 | 47.72 | 272.50 | 201.24 | 118.98 | 采购 | 经营性往来 | ||
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预付款项 | 151.66 | 710.00 | 861.48 | 0.18 | 采购 | 经营性往来 |
沙钢南亚(香港)贸易有限公司
沙钢南亚(香港)贸易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预付款项 | 68.61 | 68.61 | 采购 | 经营性往来 | ||||
小计 | 3,730.67 | 50,851.32 | 49,326.83 | 5,255.16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
总计 |
注:①表中非经营性占用部分,关联方范围依照《股票上市规则》确定。
②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公司,存在第一大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也应填写本表非经营性占用部分。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