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股份:关于收购中能建工(广东)能源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中能建工(广东)能源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能建工(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建工”)近日与余金标、杜燕娇、中能建工(广东)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经各方协商一致,中能建工以现金73万元收购标的公司原股东100%的股权(注册资本全部未实缴)。股权收购完成后,中能建工将持有标的公司100%的股权,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标的公司及交易对手方情况
(一)标的公司
1、企业名称:中能建工(广东)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CD166HXM
4、成立日期:2023年4月4日
5、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赤岗村市莲路61号(厂房)202房J47
6、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7、法定代表人:余金标
8、经营范围:工程管理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9、股权结构:余金标持股50%;杜燕娇持股50%。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能建工(广东)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对手方
1、余金标,身份证号码:44078419**********,住所:广东省鹤山市****
2、杜燕娇,身份证号码:44011119**********,住所:广东省广州市****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金标、杜燕娇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1(出让方):余金标
甲方2(出让方):杜燕娇
乙方(受让方):中能建工(广东)有限公司
丙方:中能建工(广东)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为中能建工(广东)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注册地在广州市番禺区,2023年4月4日成立且合法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实缴资本为人民币0元,法定代表人为:余金标。
(二)股权转让对价
1、甲方1同意将认缴出资额2,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0%)转让给乙方,转让金额为人民币36.5万元(大写:叁拾陆万伍仟元整);甲方2同意将认缴出资额2,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0%)转让给乙方,转让金额为人民币36.5万元(大写:叁拾陆万伍仟元整)。
2、因本次股权转让产生各自的税费及有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
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标的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中能建工(广东)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开展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开发和运维服务业务,增强相关项目的承接能力,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本次收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标的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市场竞争、技术更迭、经营管理等不确定因素,可能会导致标的公司未来经营状况出现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标的公司的管理,有效配置资源,促进标的公司业务稳定发展,以控制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