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股份: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贡震秋女士、沈飒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贡震秋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沈飒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贡震秋女士和沈飒女士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贡震秋女士和沈飒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贡震秋女士、沈飒女士在分别兼任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已聘任王曼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1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