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股份: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
2、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盈利:8,500万元–11,000万元 | 盈利: 4,442.72 万元 |
比上年同期增长:91.32% - 147.6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盈利:1,900万元–2,300万元 | 盈利: 2,040.12 万元 |
比上年同期增长:-6.87% - 12.74% | ||
基本每股收益 | 盈利:0.1465元/股–0.1895元/股 | 盈利: 0.0766元/股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1、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相关事宜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对本次业绩预告不存在分歧。
2、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旻艾半导体有限公司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2、2023年3月底,公司原控股孙公司苏州科阳半导体有限公司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引进外部投资方完成了增资扩股,由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变更为参股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对苏州科阳长期股权投资以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预计对公司上半年净利润的影响约为7,500万元,为非经常性损益。报告期,苏州科阳经营未及预期,处于亏损状态。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