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9月8日下午在公司1106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靖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牛丹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镇江新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77.7%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2023年9月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购镇江新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77.7%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通知详见2023年9月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编号:2023-043)。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