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微信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为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2023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5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2023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2)。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