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8日以微信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为7人,公司董事长王靖宇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共计19,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公司拟向建设银行镇江新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9,000万元(新增),期限五年,拟以持有的镇江新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77.7%股权提供质押;
2、公司拟向民生银行镇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5,000万元(续),期限不超过十三个月;
3、公司拟向江苏银行镇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5,000万元(续),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