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6日以微信、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6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为6人,公司董事长安明亮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控股子公司江苏中科大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2024年3月23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申请控股子公司江苏中科大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