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6-29  大港股份(002077)公司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无偿划转系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镇江市国资委”)将持有的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瑞控股”)100%股权无偿划转至镇江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产发”),镇江市国资委持有镇江产发100%股权;

2、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瀚瑞控股仍为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镇江市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3、本次无偿划转事项系同一实际控制下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根据《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一、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瀚瑞控股发来的通知,按照《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镇江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镇政发[2024]15号),镇江市国资委将瀚瑞控股100%股权无偿划转至镇江产发。

本次无偿划转前,瀚瑞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有公司285,579,11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9.20%。其中,瀚瑞控股直接持有公司284,225,64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8.97%,通过其控股子公司镇江市大港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353,4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23%。本次无偿划转前,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本次无偿划转后,瀚瑞控股成为镇江产发的全资子公司。镇江产发通过瀚瑞控股间接控制公司49.20%股份。本次无偿划转后,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上述无偿划转事项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保持不变,仍为瀚瑞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保持不变,仍为镇江市国资委。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上述无偿划转事项可免于发出要约。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镇江市国资委持有的瀚瑞控股100%股权无偿划转给镇江产发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瀚瑞控股已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无偿划转事宜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尽快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披露《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文件。

2、本次无偿划转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